最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《物权法》的内容,教材由十四章扩展到十五章。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,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,教材的内容基本上将物权法的所有方面都已包括在内。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担保物权,因此合同的担保一节相应地进行了修改,仅保留了与物的担保无关的保证、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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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增加新内容的同时,教材也删除了一些内容,“企业法”一章更名为“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”,内容由原来的四节减少为二节,删除了第一节企业法概述和第四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。
除了内容的增删之外,合同法分则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,将原来的十五种有名合同划分为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、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、提供劳务的合同和技术合同四大类。